长2025-08期租赁公告(玉田农贸市场五年期租赁权)
时间:2025-04-11 00:00
长2025-08期租赁公告(玉田农贸市场五年期租赁权)
 
   受福州市长乐区领航土地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定于2025年5月8日10:00在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湖文路201号福州新区政务服务中心4层大拍卖间公开竞价标的编号CLQ2025008-001:福州市长乐区玉田农贸市场五年期租赁权(总用地面积约1982.89㎡、总建筑面积1857.77㎡)项目。该标的起叫价(挂牌起始价):人民币16.92万元/年租金,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
一、竞买人资格要求:
1.意向竞买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企业经营范围应含有专业市场经营管理或物业管理等)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其他组织或联合竞买)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2.竞买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A.自然人报名:①竞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核对)、②竞价申请承诺书、③竞价申请信息登记表、④竞买保证金的银行缴款凭证、⑤竞价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B.企业报名:①竞价申请承诺书、②竞价申请信息登记表、③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④2023年或2024年度年度报告(当年成立的可不提供)、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⑥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⑦竞买保证金的银行缴款凭证、⑧竞价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均应加公章或自然人签字。
二、福州市长乐区玉田农贸市场综合现状:
1.本次出租的玉田农贸市场坐落于福州市长乐区玉田镇新街,总用地面积:1982.89平方米(合计:2.97亩);总建筑面积:1857.77平方米,无权证,目前属出租方福州市长乐区领航土地房屋开发有限公司所有,标的内设有一家小型超市(上一任租户擅自搭建),若日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不可抗等因素必须依法拆除,承租人需无条件配合;目前市场内另有固定砖混摊位(砖混摊位及超市的具体分布详见长2025-08期交易规则的附件:福州市玉田镇农贸市场平面图中指定位置),目前农贸市场内的摊位及超市的经营户为原承租人出租给各次承租人经营,该轮重新招租的情况出租方在2025年2月25日已在市场内张贴告知函、同时以告知函告知各次承租人(告知函内容涉及原承租人承包到期日为2025年4月30日、承租人若需续租需与新的承包人签订租赁合同等相关情况)。其他具体情况以实地看样为准。
2.租赁物法律状况:长乐区玉田农贸市场目前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出租方仅能提供书面权属证明,且未办理消防审批。
三、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及网络报名截止时间:
意向竞买人须在2025年5月6日16:00前以本人或本单位的账户用转账方式将竞买保证金足额汇达至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户名全称: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账号:100056970960010001;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支行,缴纳竞买保证金用途须注明:长CLQ2025008-001竞买保证金,以款到账时间为准)或者足额汇达至电子交易系统中自动生成的专用保证金(子)账号并在2025年5月6日16:00前登录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fzsggzyjyfwzx.cn/FZ获取公开竞租的交易文件提交申请及上传报名材料进行网络报名,同时将报名签字的纸质材料送达拍卖人处核验校对,待通过竞买人资格审查后方成为竞买人,否则将不予通过竞买人资格审查。
四、特别说明:
1.竞买人缴纳了竞买保证金视同接受竞拍标的的起叫价(即挂牌起始价),若至报名截止日该竞拍标的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拍卖师在竞价现场即确认该竞买人为该竞拍标的的买受人(成交价为挂牌起始价);竞拍标的在报名截止时若产生两个及以上竞买人,竞价现场即转入竞价程序(标的挂牌起始价转为标的起叫价),按竞价规则及要求实施。竞价结束时,若不报(应)价,拍卖师则宣布最先将竞拍标的竞买保证金汇达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以该银行出具的银行投标保证金到账证明为准)的竞买人即以挂牌起始价被确定为买受人。以上情况竞价方若单方面反悔,则构成违约。
2.各意向竞买人宜提早一至两个工作日完成网络报名,避免因竞价资格审核未通过且此时已超出报名时限而无法重新提交报名。
五、特别事项告知:
1.买受人在承租期间不得将玉田农贸市场对外整体转包。
2.买受人在承包期间必须按原使用功能使用(即仅作为农贸市场使用),保证市场内的经营品种应多样化,做好食品安全的管理工作,同时应负责办理租赁场所的有关经营证照,并按照《长乐区农贸市场日常管理规定》依法经营,接受公安、消防、环保、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等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如违反规定,相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应制定“摊位门前三包制度”“食品安全经营管理制度”“牲畜肉品经营监管管理制度”“农贸市场保洁管理制度”等并做成匾牌悬挂在墙面(按出租方要求的位置),同时在市场的入口处设置一个导台,配置公平秤、专人检测员等,保证市场内所有商户守法经营,文明经营,亮照经营、明码实价、诚信守法。若在承包租赁期间因文明创城需要需制作广告张贴等买受人应无条件按文明创城要求配合执行,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4.各摊位的经营证照:买受人应确保入驻的各摊位持证经营,协助各摊主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承租期间应确保实际经营人与工商营业执照所有人均为同一人,成交后各摊位应在指定位置挂牌公示统一定价表。
5.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双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包括不仅限于区政府决定改变用途、拆迁等),双方可无条件免责提前终止合同,因此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天数结算,出租方对买受人因提前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不予负责。
6.竞买成功后,买受人为该市场场所内的安全、生产、卫生等的第一责任人,承包租赁期间需配备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保安人员不少于2人,保洁人员不少于2人,配备不少于2个垃圾分类点,做好市场的维护管理,接受检查与监管、自行管理维护配套设施,保证环境卫生和下水通道畅通。
7.上述标的租金均为每一年支付一次,租赁押金(为首年三个月租金总额)。在租赁期间第1-2年维持原价;第3年起,每年按上一年度基数的3%递增。
8、买受人为自然人的应在竞价成交之日起的20日内成立一家以自然人作为法定代表人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企业经营范围应含有专业市场经营管理或物业管理等),该法人与自然人应作为共同承租人。
其他竞买事项及相关要求详见长2025-08期交易文件。
看样时间:2025年4月28日、29日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591-87815567、13159433880(郭)
公司地址:福州市晋安区五四北泰禾广场3#楼8层819室
                               
          福建省金盛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一日
 
来源:长乐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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