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石竹街道324国道凯旋城旁的宏路棋山 停车场五年租赁权
时间:2025-03-25 00:00
一、基本情况
(一)本宗停车场位于福清市石竹街道324国道凯旋城旁,土地四至:东至屋出0.5米,南至邻房屋2米,西至福厦路,北至低干渠,总长45.5米,总宽41.3米,停车场地上房屋建筑面积703.3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1878平方米房地产(含1006.57平方米停车场)。房屋的装修及水、电、通道、消防等设施以现状为准。(以上均以实际为准)
租赁用途:商业,服务业。如有特殊使用用途的,需依法依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自行承担相应的运营风险及责任。
二、拍卖方案
(一)拍卖方式:委托拍卖公司进行有底价增价公开拍卖,价高者得。
(二)承包年限: 5年(承包时间以实际交接日为准)。
(三)拍卖保证金:20000 元;合同履约保证金:20000 元。
(四)起拍价:119000元/年;增价幅度1000 元。
(五)租金缴纳方式:停车场租金按拍卖成交价作为计收标准,竞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七日内一次性支付1年承包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并签订《棋山停车场租赁合同》,此后每年在期满前10日内缴纳下一年租金。逾期未支付拍卖佣金、1年承包金、合同履约保证金及签订《房产租赁合同书》的,按违约处理,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扣除应付的拍卖佣金后余款归福清市人民政府石竹街道办事处所有,并视情况重新进行竞价拍卖。合同履约保证金在承包期满后五天内,在竞得人没有违约的情况下,无息退还。
(六)停车场移交时间为:由委托方依据合同约定向竞得人移交。
(七)其他事项:
1、对竞拍人的要求:竞拍人为自然人时,需提供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竞拍人为公司、企业时,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如竞拍人本人无法到场竞拍的,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由竞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物业费、垃圾处理费、营业税、增值税等等。)
3、竞得人应合理使用其所租赁的房产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产及设施损坏的,竞得人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4、竞得人如改变房产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产有影响的设备、广告等,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需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费用全部由竞得人承担)。租赁期满后,出租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产的装修归出租方所有。
(2)要求竞得人恢复原状。
5、消防安全管理另外签订《消防安全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6、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竞得人应随时无条件搬离,不得提出赔偿意见。
7、因国家政策需要拆迁或改造已租赁的房产,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8、因上述6、7条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9、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0、本方案未尽事宜,以合同签订为准。
附加条件:竞得人入驻后主体需立面改造,由市城投公司实施(中标方无需承担改造费用),工期两个月,竞得人需无条件进行配合,改造期间租金正常收取。
来源:福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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