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二线连江境104国道丹阳至南塘段改线工程(丹阳至新洋段)涉及土石方资源
时间:2025-03-19 00:00
一、标的基本情况
纵二线连江境104国道丹阳至南塘段改线工程(丹阳至新洋段)项目施工土石方超挖量估算项目位于蓼沿乡首占村东侧,地理坐标:东经119°28′3.8″,北纬26°17′46.2″附近,项目区为104国道丹阳至南塘段改线工程(丹阳至新洋段)项目的一小部分,里程桩号:K9+299.417-YHK9+361.408,估算顶标高49.9-50.10m(线路设计标高),估算底标高43.45-43.72m(1985国家高程基准系),1846.8m2(合2.77亩)。根据福建经航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提交的《纵二线连江境104国道丹阳至南塘段改线工程(丹阳至新洋段)项目施工土石方超挖量估算报告》,该地块超挖新鲜花岗岩石方总量为7714.65m³,其中块石成材率30.59%,石材方量为2359.9m³。以现状实物为准,资源量仅供参考。
二、出让方式及处置时限
1.本次采用公开增价拍卖方式进行处置,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不得少于3人,少于3人的,按照相关规定停止拍卖。
2.竞得人需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根据纵二线连江境104国道丹阳至南塘段改线工程(丹阳至新洋段)施工进度及时运输已采完成的土石方。根据纵二线连江境104国道丹阳至南塘段改线工程(丹阳至新洋段)项目业主工作计划安排,已开挖堆放现场的土石方资源运输总工期为30天。开始运输时间自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连江县土石方资源处置权出让合同》之日开始起算。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竞买(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被执行人除外)。
四、出让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及增价幅度
本次拍卖起始价为人民币43万元,设置保留价,拍卖每次加价幅度为2万元人民币或2万元的整数倍,竞买保证金10万元。
纵二线连江境104国道丹阳至南塘段改线工程(丹阳至新洋段)项目施工土石方超挖量估算项目位于蓼沿乡首占村东侧,地理坐标:东经119°28′3.8″,北纬26°17′46.2″附近,项目区为104国道丹阳至南塘段改线工程(丹阳至新洋段)项目的一小部分,里程桩号:K9+299.417-YHK9+361.408,估算顶标高49.9-50.10m(线路设计标高),估算底标高43.45-43.72m(1985国家高程基准系),1846.8m2(合2.77亩)。根据福建经航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提交的《纵二线连江境104国道丹阳至南塘段改线工程(丹阳至新洋段)项目施工土石方超挖量估算报告》,该地块超挖新鲜花岗岩石方总量为7714.65m³,其中块石成材率30.59%,石材方量为2359.9m³。以现状实物为准,资源量仅供参考。
二、出让方式及处置时限
1.本次采用公开增价拍卖方式进行处置,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不得少于3人,少于3人的,按照相关规定停止拍卖。
2.竞得人需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根据纵二线连江境104国道丹阳至南塘段改线工程(丹阳至新洋段)施工进度及时运输已采完成的土石方。根据纵二线连江境104国道丹阳至南塘段改线工程(丹阳至新洋段)项目业主工作计划安排,已开挖堆放现场的土石方资源运输总工期为30天。开始运输时间自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连江县土石方资源处置权出让合同》之日开始起算。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竞买(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被执行人除外)。
四、出让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及增价幅度
本次拍卖起始价为人民币43万元,设置保留价,拍卖每次加价幅度为2万元人民币或2万元的整数倍,竞买保证金10万元。
来源:连江县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