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
时间:2023-08-17 16:47

  一是规范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受理和审核工作,制定《福州市市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和实施计划(范本)》,提高受理效率和标书编制效率;二是提高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最高优惠幅度从10%提高至20%;三是丰富网上超市采购方式,增加印刷服务定点采购专区,为全市各采购单位、供应商提供简单快捷的服务;四是严格管理政府采购网上超市,实行失信行为记录管理,2022年共对234采购人、75家供应商进行失信记录。

来源: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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