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2017年政府网站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17〕257号)要求,我委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及维护保障工作,在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提升行政透明度和政府部门公信力,简化行政审批办事流程等方面都取得较大进展。
一、2017年工作总结
(一)加强网站建设组织领导
我委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专门成立了网站建设领导小组,由中心管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网站建设的规划、指导、协调、管理与监督。网站的日常管理,包括上网内容的收集、整理、更新和日常维护工作由综合处具体牵头负责,各处室及下属单位配合共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日常政务信息报送,规范信息公开工作。
(二)规范网站建设管理
严格审批流程。坚持门户网站信息审核制度,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流程,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网公布。加强保密管理。注重网站管理员的教育与培训,切实增强管理员网站安全意识,严格遵守计算机网络安全保护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妥善保管好用户名、密码等信息。强化监督问责。建立健全“日督查”“周通报”“月点评”制度,指定专人每天对网络建设与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每周通报一次,每月进行一次点评和分析。对在网站建设中慢作为、不作为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完善网站服务功能
今年以来,在市数字办的具体指导和帮助下,我委网站修改完善了中心新闻、网上办事、政策法规、人事信息、统计信息、财政资金、总结计划、中心公告、政务公开等公开栏目模块,进一步加快信息更新频率,拓展网站互动功能,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截止2017年11月13日,今年以来我委网站共上传中心新闻115篇、政策解读2条、统计信息28条、法规文件39条、监督检查4条、财政基金12条、应急管理3条、人事信息9条、总结计划2条、党风廉政6条、重点信息15条以及其他各类信息28条,有力保障了网站建设 。结合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职能,建设完善网上审批大厅及市民服务网上大厅,提供与社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便民服务信息及办事指南、网上审批、业务咨询等功能。充分发挥政务微博的公开作用,及时宣传政务服务政策资讯。
(四)全面梳理办理指南
今年7月以来,按照全国“互联网+政务服务”综合试点工作的部署要求,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牵头,在全国率先开展新一轮标准化办事指南梳理,已完成市本级1453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的标准化梳理工作。通过标准化梳理实现了政务服务“三统一”:一是统一服务事项。通过逐项与省直各部门纵向清单内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核对,确保同一事项同一名称、同一职权类别、同一事项分类。二是统一事项赋码。通过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制定涵盖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政务服务事项编码规则,确保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唯一标识,确保由不同实施主体行使的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可查询、可追溯、可统计、可分析。三是统一服务标准。通过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设定依据、行使层级、权限划分、行使内容、实施机构、受理条件、申请材料、收费依据等45个要素信息全面梳理,确保同一事项同一服务标准。
(五)加快建立网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推动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交易市场进一步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搭建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力求实现与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的互联互通。目前,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正在进行招标结果公示,力争明年年初完成系统建设。
二、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我委将继续提升中心网站建设水平,加强机关各处室及下属单位对中心网站报送信息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加大信息公开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同时,加强对网站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做好网站建设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网站管理的业务水平。加强日常网站读网和巡检管理机制,及时发现、立即整改网站栏目信息错链、死链、空白网页等问题,有效保障网站页面信息正常访问。
福州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
201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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