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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执行细则调整_重点信息_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我市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执行细则调整
时间:2016-09-08 16:26 浏览量:208
    411日起,我市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执行细则调整,购房套数的认定主体为购房本人及家庭成员(含配偶、未成年子女),不再执行此前的以购房人个人为认定主体。同时,个人转让住房的购房时间改按契税完税凭证时间与房屋所有权证记载时间孰先原则认定,不再按原购房合同签订时间认定。
来源: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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