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目的
为提高中心全体工作人员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能力,做到预防有方法、救援有办法、避险有措施,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消防安全事故造成的破坏和损害,保障公共利益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促进和谐平安政务服务中心建设。
二、组织机构
成立消防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担任;副组长由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副主任担任;成员由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机关各处室、下属各单位、各入驻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设在福州市政务服务保障中心。涉及领导分工调整、人事变动的,由接任者自然接替。
三、预防措施
1.定期加强工作人员应对消防安全突发事件的教育,适时组织全体人员开展突发性消防安全事件预警演习和应急救援演练,增强应急处置意识。
2.加强日常巡查所发现消防安全问题的整改,对逃生地图做到动态调整。
3.定期加强对消控设备设施及消防器材的检查,严禁损坏、挪用、圈占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保障设备设施关键时刻用得上。
4.结合日常巡查工作,重点核查违规安装使用大功率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及其线路、管路,严禁违规用电、用气、用油及违章使用明火等情况,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整改、早解决。
5.普及消防设施器材、逃生设备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如遇火灾,正确使用,确保安全。
四、办事群众应采取的措施
1.明确规范办事大厅内逃生路线、安全出口的具体位置,如遇火灾,按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应急广播,以及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正确、快速、有序地疏散和自救。
2.结合日常巡查工作,重点核查占用、堵塞、封闭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现象,严禁在外墙门窗设置铁栅栏、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3.发生火灾后,各楼层窗口工作人员要保持镇静,引导办事群众选择正确的逃生路径,切忌盲目、慌张。
五、工作人员应采取的措施
(一)情况1:烟感器警报
1.当烟感器接报有初期火灾时,消控人员应立即通知物业经理及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员;
2.物业经理应立即组织就近的物业人员及保安人员使用消防器材进行扑灭,并将火灾情况汇报给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员;
3.若火灾无法立即扑灭的,物业经理应将火灾情况汇报给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员,迅速拨打119、讲明单位名称地址、火灾情况;
4.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员应立即汇报管委会领导;
5.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员应立即通知消控室使用消防广播进行通知疏散;
6.立即组织各楼层保安人员在烟雾未到达前打开防火门,引导人员从安全通道撤离,保安人员待人员撤离后关闭防火门。
(二)情况2:停车场区域火灾
1.当发现停车场区域出现火情时,保安人员应立即通知保安队长并使用就近灭火器进行灭火;
2.保安队长应立即向保安管理人员汇报;
3.保安管理人员应立即汇报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员及管委会领导;
4.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员应立即通知消控室打开消防地库排烟设备并使用消防广播通知车辆移出停车场区域;同时,保安队长应将火灾情况汇报给保安管理人员,并迅速拨打119、讲明单位名称地址、火灾情况;
5.若火势已经扑灭,保安管理人员将火灾情况汇报给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员及管委会领导;
6.若火灾无法立即扑灭的,保安人员要及时撤离停车场区域。
(三)情况3:食堂区域火灾
1.当烟感器接报有初期火灾时,消控人员应立即通知物业经理及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员;
2.物业经理应立即组织就近的物业人员、保安人员、食堂人员使用消防器材进行扑灭,并将火灾情况汇报给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员;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将火灾情况汇报管委会领导;
3.若火灾无法立即扑灭的,物业经理应将火灾情况汇报给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员,迅速拨打119、讲明单位名称地址、火灾情况;
4.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员应立即汇报管委会领导;
5.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员应立即通知消控室使用消防广播进行疏散通知;
6.组织各楼层食堂人员在烟雾未到达前打开防火门,引导人员从安全通道撤离,食堂人员待人员撤离后关闭防火门。
六、灾后措施
1.办公室会同物业,配合消防部门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对火灾带来的影响及损失,提出处理意见后报领导小组。
2.办公室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情况,对此事件进行通报。如需要上报重要舆情由办公室及时填写重要舆情报告表报市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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