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平安志愿服务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平安志愿者队伍的通知
时间:2017-07-14 10:55
 机关各处室、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根据市综治委《关于组织市直单位干部职工成立平安志愿者队伍的通知》(榕综治委20178号)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市“平安福州”建设,有效提升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化水平,结合我委实际,成立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平安志愿服务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平安志愿者分队。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平安志愿服务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长:辛承翠  副调研员

      员:刘壮贤、侯  强、官  宇、严  鹏、陈 

    (二)成立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平安志愿者分队,具体名单如下:

      : 刘壮贤

    副队长:毛春芳           何文生

    第一小组:

    吴世雄、叶玮瑶、黄艳艳、李虹淋、徐学良、阮章云、江祥春、黄  曦、陈  浩、陈  鼎、叶  瑾、李孟青、林秀丽、陈贞麟、王  闽、王秀珍、杜雅萍、林国銮、潘  悦、程彦冰、王  译、黄秀凤、康玉华

    第二小组:

    张容婷、张  倩、黄清香、柯晓凤、岳志旭、陈坤彬、林  青、潘君笑、林莹霓、王  葳、林  畅、陈  婷、高琰焰、江为权、林冠辉、何洪菲、林雅鸿、伍昭汾、黄  杰、蔡荣贵、陈赵乐、刘培晟、翁炳飞、张灯辉、周悦玲、陈新杰、吴玫珊、卓晓晴、郑林、林琪、田惠章、叶玉美、倪兆宁、王津妹、江颖、林烜、张凡、刘梦霏、罗宗楠、陈雪慧  陈艺玫

    第三小组:

    唐凌、洪亨圣、郑健森、陈丽琳、郑素锋、林秀花、王延琛、陈日云、林婷婷、王莹、刘爱萍、张陈瑾、邓珊珊、郭国云、张芳、王艳、张璇、马婧、魏诗焙、张艳霞、李友龄、汤健莹、刘薇、谢玲玲、陈帆、肖锦、黄孝彬、翁桦、陈冰、陈谊、林钦如、陈鸿、周婕妮、刘佳玉、汪秀铃、杨李萍、陈春花、陈星燨

    二、主要职责

    平安志愿服务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对“平安福州”、平安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统筹安排。

    平安志愿者分队主要职责:

    1.开展平安宣传。宣传有关社会治安、平安创建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劝导违法和不文明行为等。

    2.排查矛盾纠纷。主动收集各类不安定因素信息,协助化解一般矛盾纠纷。

    3.及时发现和报告安全隐患。发现不安定因素和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报告。

    4.维持治安秩序。积极排查、收集周边各类治安隐患信息,在重大活动、第三节点等重要时期,根据需要编排到重点场所、重点地段巡逻值守,协助开展安全保卫工作。

    5.协助处置突发事件。熟悉所服务区域的安全设施和应急处置预案,协助做好一般性群体性事件的善后处置,遇有突发事件及时报警,并配合开展处置工作。

    6.协助做好重点人员帮教。密切了解社区内上访滋事人员、邪教骨干成员等各类重点对象的情况动态,协助做好帮教、转化、管控工作。

    7.其他。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积极开展其他各项平安建设志愿服务工作。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平安福州”建设和平安志愿活动的重要性。开展平安志愿活动是当前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深化“平安福州”建设的创新举措,是年度平安单位创建考评一项重要内容,要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效果,努力维护福州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

    2.密切配合。主动与挂点综治部门(仓山区金山街道水都社区)对接,根据挂钩联系具体任务分配,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台账(按照一份队伍名单、一套工作方案、一本宣传资料、一个活动光碟的五个“一”的要求建档备查),有计划、有步骤地深入推进开展平安志愿活动。

3.严格培训。要加强对平安志愿者队伍的培训,提升志愿者素质,确保他们能够切实承担起综治维稳工作职责。

    4.广泛宣传。要借助中心宣传媒介,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做好相关新闻报道,积极向广大干部职工和市民群众宣传平安创建相关知识和平安建设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市民群众广泛参与,促进平安建设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

5.加强保障。要做好平安志愿活动的后勤保障,提供经费、设备和其他必要支持,为活动创设良好条件。

 

 

 

               福州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

                          201767
来源: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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