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已经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福州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突发公共事件应
急处置预案
福州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
2016年8月26日
福州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关精神,及时、有效地处理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民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各类突发安全紧急事件,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保证办事群众和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避免和降低损失,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特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适用中心办公和服务区域内发生的各类突发安全紧急事件的处理。突发火情按中心应急消防疏散预案处置。
二、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成立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各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加强对中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提高中心应急处置实战能力,确保中心人身财产安全。
总 指 挥:黄建新
副总指挥:鲍一高、周建国、孙春影、翁宜冰、辛承翠
成 员:刘壮贤、黄 荦、侯 强、官 宇、刘艳侠
严 鹏 、各入驻单位(窗口)负责人
下设两个工作小组,即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小组、市民
服务中心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应急处置预案,组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培训,定期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演练,调查突发事件具体情况,负责善后工作。
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小组:
组 长:辛承翠
副组长:刘壮贤
成 员:毛春芳、阮章云、保安队长及中心全体保安员、市行政服务中心入驻单位(窗口)安全员
市市民服务中心工作小组:
组 长:鲍一高
副组长:严 鹏
成 员:陈春一、黄钰玲(物业)、保安队长及中心全体保安员、市市民服务中心入驻单位(窗口)安全员
三、处置程序
1.当发生盗窃和破坏案件时:有关单位和个人首先要保护好案发第一现场,在第一时间向就近的保安员报告,保安员应立即赶赴现场设置隔离带,并向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报告,同时根据情况报警。清点被盗物品,保存监控画面,为准确破案提供依据。当班保安员要提高警惕性,加强巡逻,特别是对办事大厅偏僻角落的巡视及对可疑人员、物品的盘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2.当发现有争吵、纠纷及暴力行为时:保安员应保持冷静,对能及时控制处理的应及时控制处理并向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报告;对无法控制处理的或可能造成事态恶化的,应在第一时间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并报警,应急处置指挥小组领导及成员应及时赶赴现场,协助安保人员维护现场秩序。处置过程中切实注意自身安全和处置方式,设法将有关肇事人员带离现场,配合公安部门进一步侦破,依法进行处理,做好善后有关工作。
3.当发现可疑危险物品时:工作人员应立即通知附近安保人员。安保人员赶赴现场后应立即设置隔离带并向应急处置指挥小组报告,在保证安全前提下进行初步检查判断。在不能确定危险程度时,应立即报警,等候公安人员到场妥善处置,任何人均不得擅自对可疑物采取任何处置措施。应急处置指挥小组及成员应立即赶赴现场,协助安全人员维护现场秩序,密切配合公安部门进一步侦破。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单位: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承办单位:福州市数据管理局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谷歌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