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州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时间:2016-09-20 16:33

机关各处室、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各入驻窗口(单位)

    《福州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已经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福州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突发公共事件应

急处置预案

 

 

福州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

 2016826          

 

福州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关精神,及时、有效地处理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民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各类突发安全紧急事件,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保证办事群众和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避免和降低损失,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特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适用中心办公和服务区域内发生的各类突发安全紧急事件的处理突发火情按中心应急消防疏散预案处置。 

二、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成立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各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加强对中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提高中心应急处置实战能力,确保中心人身财产安全。

总 指 挥:黄建新  

副总指挥:鲍一高、周建国、孙春影、翁宜冰、辛承翠

    员:刘壮贤、黄  荦、侯  强、官  宇、刘艳侠

  鹏 、各入驻单位(窗口)负责人

下设两个工作小组,即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小组、市民

服务中心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应急处置预案,组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培训,定期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演练,调查突发事件具体情况,负责善后工作。

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小组: 

  长:辛承翠 

副组长:刘壮贤 

  员:毛春芳、阮章云、保安队长及中心全体保安员、市行政服务中心入驻单位(窗口)安全员 

市市民服务中心工作小组: 

  长:鲍一高 

副组长:严   

  员:陈春一、黄钰玲(物业)、保安队长及中心全体保安员、市市民服务中心入驻单位(窗口)安全员 

三、处置程序

1.当发生盗窃和破坏案件时:有关单位和个人首先要保护好案发第一现场,在第一时间向就近的保安员报告,保安员应立即赶赴现场设置隔离带,并向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报告,同时根据情况报警。清点被盗物品,保存监控画面,为准确破案提供依据。当班保安员要提高警惕性,加强巡逻,特别是对办事大厅偏僻角落的巡视及对可疑人员、物品的盘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2.当发现有争吵、纠纷及暴力行为时:保安员应保持冷静,对能及时控制处理的应及时控制处理并向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报告;对无法控制处理的或可能造成事态恶化的,应在第一时间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并报警,应急处置指挥小组领导及成员应及时赶赴现场,协助安保人员维护现场秩序。处置过程中切实注意自身安全和处置方式,设法将有关肇事人员带离现场,配合公安部门进一步侦破,依法进行处理,做好善后有关工作。 

    3.当发现可疑危险物品时:工作人员应立即通知附近安保人员。安保人员赶赴现场后应立即设置隔离带并向应急处置指挥小组报告,在保证安全前提下进行初步检查判断。在不能确定危险程度时,应立即报警,等候公安人员到场妥善处置,任何人均不得擅自对可疑物采取任何处置措施。应急处置指挥小组及成员应立即赶赴现场,协助安全人员维护现场秩序,密切配合公安部门进一步侦破。

来源: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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