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日常一线干部考察工作的通知》(榕委组明电[2017]12号)精神,推动干部在窗口日常工作一线履职尽责,全面提升干部精气神,打造最优“福州窗”。经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窗口日常一线干部考察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察内容
重点考察干部日常工作是否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是否做到在日常工作一线履职尽责,是否做到“六个主动服务”,注重运用好半年度及年度考核结果。
二、考察对象
入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市民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窗口一线干部。
三、考察方式
1.强化岗位职责,明确工作任务。结合个人岗位实际,定实岗位目标责任和工作任务,形成窗口日常工作一线干部责任清单和考察情况登记表。
2.实行“四评”考察,落实主动服务。结合“六个主动服务”开展情况,采取个人自评、领导点评、群众评议和组织考评的方式,对窗口日常一线干部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进行定性评价。
“个人自评”。个人对照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总结阶段性工作成效,梳理存在问题。
“领导点评”。入驻单位窗口负责人由派驻单位领导点评后交考察小组组长点评,其他窗口一线干部由派驻单位分管领导和窗口负责人点评,按照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级评出等次,优秀等级评定比例为30%(一律四舍五入)。
“群众评议”。结合每半年岗位考核,窗口一线干部可以组织本窗口干部开展互评,用好窗口服务满意率评价结果,必要时参评人员可扩大至中心管委会。
“组织考评”。半年度组织考评和全年度组织考评分别结合半年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开展,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提高考察质量,重视结果运用。
通过建立窗口日常一线干部考察工作台账,按人建册,一年一册,提高窗口日常一线干部考察质量。重视考察结果运用,一年内季点评1次基本称职(合格)或 不称职(不合格)的,取消该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季点评2次基本称职(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的,该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不合格)。对在窗口工作成绩突出的窗口一线干部,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同时由管委会考核后以书面形式向所在派驻单位党组(党委)及市委组织部推荐。对在窗口日常一线工作服务意识薄弱、责任意识不强的工作人员,视情节予以提醒、诫勉、退回原单位处理等。
专此通知
附件:福州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窗口日常一线考察工作手册
福州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
201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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