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行政服务质量,营造比学赶超良好氛围,经研究,对《入驻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及工作人员考核细则》作修订完善,现印发于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入驻单位(窗口)严格按照《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福州市行政服务条例》、《关于派驻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落实工作责任,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
二、每月25日(遇节假日顺延)中心管委会审批服务处将开展案卷评查工作,随机抽取各窗口5卷当月办理业务。
三、中心管委会将把每月“评先评优”排名最后三个窗口及被“一票否决”窗口抄告所在单位。
本《细则》自2016年4月1日起执行。
附件:入驻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及工作人员考核细则
福州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
2016年4月5日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单位: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承办单位:福州市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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