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清气正过元旦,廉洁自律迎新年。在2025 年元旦、春节期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巩固深化纠治“四风”成果,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廉洁文明的节日氛围,现就廉洁纪律有关要求提醒如下。
1.严禁公款吃喝、接受下级或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杜绝餐饮浪费行为,特别是利用内部接待场所搞隐蔽就餐、参加高档小区或企业食堂“一桌餐”、借会议之机相互吃请等问题;
2.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含加班、值班期间),非工作日酗酒、酒后滋事、酒驾、醉驾等问题;
3.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购物卡、会员卡或通过网购、快递、电子礼品、电子礼券、电子红包等衍生工具收送礼品礼金;
4. 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贺年卡、年历、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或用公款相互送礼走访等问题;
5.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奖金、实物或巧立名目突击花钱等;
6.严禁违规使用公车、私车公养或借用下属单位、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违规使用执法执勤车辆;
7.严禁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或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等安排;
8.严禁借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9.严禁在节假日期间工作打折扣、搞变通,特别是在民生保障、帮扶救助、安全生产、政务服务等工作中“中梗阻”以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
10.严禁违反带班值班纪律及外出报告制度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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