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 开展“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1-10 10:29

机关各党支部,各处室、下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部署要求,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纠治“四风”,根据派驻纪检监察组、市直机关纪工委的部署要求,在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本通知印发后即启动,至2023年2月6日(元宵节)结束。

  二、督査对象

  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全体党员、干部职工。

  三、督查内容

  1.紧盯“关键少数”,机关各党支部、各处室、下属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党中央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决策部署,自觉扛起抓作风建设的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

  2.紧盯元旦春节节日特点,聚焦“酒杯中的奢靡之风”、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等“节日病”问题。

  3.紧盯违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要求的行为,认真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肃财经纪律,纠治公款享乐奢靡、铺张浪费等问题。

  4.紧盯疫情防控中“四风”问题,深刻领会上级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新的规定要求,聚焦借疫敛财、享乐奢靡,以及层层加码、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5.紧盯传承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推动贯彻落实《关于传承优良传统开展“转作风、强服务、办实事、促发展”行动的实施意见》(榕委办发[2022]3号),重点整治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

  6.落实“1+X+Y”工作机制情况,着重督查机关各党支部是否在职责范围内开展监督,梳理排查疑似“四风”问题线索,发挥职能监督作用。

  四、督查方式

  1.自查自纠。针对以上督查内容组织开展自查,形成问题清单,抓紧落实整改。发现疑似“四风”问题的违纪问题线索,及时报送机关纪委。

  2.明察暗访。由机关纪委牵头,通过开展工作明察、突击暗访、定向走访、随机访谈等方式,按照督查内容开展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分类处置。

  五、有关要求

  1.由机关纪委负责,汇总在专项工作开展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报市纪委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市直纪工委。

  2.由机关各党支部负责,并转片区所辖入驻窗口,组织本支部党员和入驻窗口干部职工,学习中央和省市纪委监委关于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的部署要求,学习廉洁过节纪律要求及典型案例通报,强化警示教育。

  3.工作开展情况和发现的问题线索,以书面形式分别于2023年1月18日、1月28日前报机关纪委。

中共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机关纪委

2023年1月9日    

来源:行政服务中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