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入驻单位(窗口)、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根据《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互联网+政务服务”绩效考核的通知》(闽数字办函〔2019〕120号),部分考核指标标准较去年有所提高,为了做好2019年我市“互联网+政务服务”绩效考核工作,现将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应用情况部分考核指标通知如下:
1.发布的各类办事服务信息规范、准确、完整,链接有效,事项办事指南信息要素全面、与基本目录关联、内容准确、流程清晰、材料明确、附件实用。
2.各地各部门的自建网上办事系统或官方网站涉及网上办事的模块,应链接省网上办事大厅相应部门办事指南展示页面,向企业和群众提供统一便捷的一网式服务,避免出现数据非同源,多门户提供服务情况。
3.审批办理人员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对省网上办事大厅网上申请件进行预审处理,预审及时率应为100%。
4.四星、五星服务事项预审通过后,须在市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一个工作日内受理,受理及时率应为100%。
5.要按照承诺星级服务标准做出预审决定和意见,预审意见清晰完整、有指导性。
6.各县(市)区、高新区纳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要及时维护项目漏报、报送信息不符合规范、相关事项等错误,错误率不得超过5%。
以上工作自印发起实施,自8月起,发现一项工作不符合规范,将一票否决当月评优评先。
福州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
2019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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