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4-5月省网上办事大厅 应用绩效指标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9-06-17 10:27

  各入驻单位

  根据《关于2018年度省对市及市对县(市)区、福州高新区“互联网+政务服务”绩效考核工作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榕行政〔2018167号),我委对各入驻单位4-5月省网上办事大厅应用绩效完成情况进行了抽查。请各单位即对未达考核指标及未完成的工作任务组织整改,并对其他考核指标组织自查,确保按时完成各项任务。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省网上办事大厅应用情况

  1.关于“发布的各类办事服务信息规范、准确、完整,链接有效,办事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信息要素全面、内容准确、流程清晰、材料明确、附件实用,市网上办事大厅发布的服务事项信息与省网上办事大厅保持一致的”的指标完成情况。经抽查,贸促会有部分问题事项未及时处理,存在办事指南未关联权责清单、材料名称字数太多等问题。

  2.关于“审批办理人须在两个工作日内对省网上办事大厅网上申请件进行预审处理,预审及时率应达100%”的指标完成情况,经核查,贸促会预审超时1件。

  3.关于“按照承诺星级服务标准做出预审决定和意见,预审意见清晰完整、有指导性”的指标完成情况。经抽查,城管委、建设局、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存在意见填写不规范、不清晰的情况,如主管部门提交有误、预审意见与申请人实际上传材料不符等问题。

  4.关于“四星、五星服务事项预审通过后,审批办理人须在市政务服务管理平台1个工作日内受理,受理及时率应达100%”的指标完成情况。经核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受理超时2件、司法局受理超时4件、消防支队受理超时2件。

  5.关于“省网上办事大厅申报率应达10%,且不得强制行政相对人在现场进行网上申报”的指标完成情况。经核查,公安局、体育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管局、人防办、消防支队、卫健委、通信办、气象局、海渔局、司法局、财政局、名城委、民宗局、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网上申报率未达10%

  6.根据《关于落实做好第一批不再重复受理证照清单应用的通知》(榕行政〔2018225号),各单位应按照要求及时调整办事指南,做好存量证照转化与增量证照生成工作,进一步加强电子证照应用。经抽查,交通局、海渔局、发改委、林业局部分事项未按要求调整办事指南,未做好备注。

  二、关于“一趟不用跑”及“最多跑一趟”在政务清单管理系统及省网上办事大厅的配置情况

  经核查,建设局、自然资源与规划局、交通局、应急管理局、海关、不动产、档案馆、人事人才、公积金部分事项未配置清楚,其他单位也不同程度存在配置数据不一致的问题。请所有单位认真核对《“一趟不用跑及最多跑一趟”配置情况表》(详见附件),及时修改到位,确保上报我委的数据与政务清单系统配置数据、省网办配置数据的一致。

  请以上未达要求的单位于621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盖章反馈我委,其他单位应举一反三,开展自查。

  附件:1.市行政服务中心“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系统配置情况

        2.市市民服务中心“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系统配置情况

                        福州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2019617日 

来源:行政服务中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