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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支部:
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发力加压,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将《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加强作风建设和监督执纪工作的通知》(榕直纪工[2016]1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务必确保两节期间风清气正。
请各支部将两节期间加强作风建设和监督执纪工作落实情况,于10月8日前书面报中心机关党委。
中共福州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机关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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