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制定出台《福州市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工作方案》
时间:2021-01-13 10:03

  2020年10月21日,中共福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福州市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工作方案》,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大力推动我市法治乡村建设。

  方案指出,要加强党对法治乡村建设的领导,坚持人民群众在法治乡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坚持将法治与自治、德治有效结合,打造法治乡村建设的福州特色、福州样板、福州经验。

  方案明确,要完善涉农领域地方立法,健全完善涉农法规规章及配套制度,探索建立基层参与立法工作机制,加强涉农法规规章清理;要深化农村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基层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对涉农执法工作监督,推动落实农业农村领域执法责任制,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协管员队伍;要强化农村司法保障,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涉农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涉农检察工作,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强化乡村生态司法保护;要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乡村法治阵地和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法治乡村示范创建活动;要加强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落实乡村法律顾问工作,加强对农村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要健全乡村矛盾纠纷化解和平安建设机制,完善基层诉前调解网格,健全农村社会平安建设机制,完善乡村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要推进乡村依法治理,加强乡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村级事项依法决策机制,发挥基层党组织监督作用,大力开展农村基层微腐败整治;要加快“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积极推动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打造“智慧法治乡村”。

  方案要求,要把法治乡村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市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工作来抓,作为县乡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重要内容,加强经费保障和督促指导,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法治乡村建设模式。

来源:{{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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