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秋国庆期间 “四风”问题督査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9-12 16:56

  机关各支部,各处室、下属各单位,各入驻单位(窗口):

  中秋国庆将至,为强化重要时间节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持之以恒纠治“四风”,营造廉洁文明的过节氛围,根据市直纪工委的通知精神,结合中心实际,现就做好2019年中秋国庆期间(99日至108日)“四风”问题专项督査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999日至108

  二、督査对象

  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全体党员干部职工

  三、督查内容

  聚焦薄弱环节,特别是针对利用名贵特产类资源谋取私利、变异公款吃喝、“一桌餐”地下吃喝、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公务出差“搭车”旅游、收送电子红包、违规公款购买消费“定制酒”、分批异地操办酒席等隐性变异问题以及旅游出行中搞特殊、耍特权等不良现象开展查处。同时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通知要求,紧盯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置若罔闻、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阳奉阴违以及层层加码、增加基层负担、文山会海突出、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等突出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和明察暗访,协助党委(党组)抓好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推动本单位作风持续转变。

  四、督查方式

  1.自查自纠。机关各支部、处室、下属单位和入驻单位(窗口)针对督查内容第一时间开展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立整立改;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举措和时限。

      2.明察暗访。由机关纪委牵头,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通过开展工作明察、突击暗访、定向走访、随机访谈等方式开展督查。对督查中发现明确问题线索的,将按规定向市直机关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报送。

  五、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各支部要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纪委、省市纪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从遵守党规党纪做起,从规范日常行为严起,自觉抑制不正之风。

  2.突出预防。借助中心各类宣传载体平台,强势宣传廉洁纪律要求。组织人事部门认真落实休假提醒制度。各支部组织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大家谈”,交流警示教育体会、感受,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进一步深化移风易俗工作,自觉抑制歪风陋习。

  3.信息报送。机关各支部、处室、下属单位和入驻单位(窗口)要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及发现的问题线索于中秋、国庆开假后一周内以纸质版形式报送机关纪委。机关纪委即时将信息报送市直机关纪工委。

  中共福州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机关委员会

                                                          2019912

来源: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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