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秋国庆期间廉洁纪律等作风建设问题督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9-30 15:03

 

机关各支部,机关各处室、下属各单位、各入驻单位(窗口):

中秋国庆将至,为推动节日风清气正,打好“两节”期间作风建设持久战,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根据市纪委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组、市直机关纪工委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廉洁纪律等作风建设问题集中督查工作》的部署,结合中心实际,现就“两节”期间作风建设问题督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8914日至1015日(为期一个月)

二、督査对象

机关各支部、机关各处室、下属各单位、各入驻单位(窗口)。

三、督查内容

本次“两节”督查对廉洁纪律等作风建设情况开展督查, 重点督查以下内容:

1.机关各支部组织学习贯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重点检查是否认真传达部署、组织学习、是否有明确具体的要求和举措。

2.机关各处室、下属各单位、各入驻单位(窗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包括津补贴发放、办公用房配备、公务接待、车辆配备使用管理、车改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等。

3.开展工会节日慰问情况,既要查工会组织按规定购买节礼慰问全体职工,保障干部福利情况,又要查假借工会慰问名义滥发津补贴,违规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补贴等问题,让督查既有温度又有力度。

4.机关纪委要重点督查发现、收集干部群众反映的形式主义、宫僚主义等“四风”问题。紧盯违规吃喝等突出“节日病”,向“不吃公款吃老板”等违规吃喝问题“亮剑”,深挖隐形变异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查究群众反感的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包括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是否存在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出行,或者利用职务影响在节日出行、景区景点游览观光、用车方面,搞特权、耍官威,造成不良影响等问题。

四、督查方式

1.自查自纠。在机关党委牵头组织学习贯彻新《条例》的基础上,机关各支部自行组织学习。相关责任处室、入驻单位(窗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及工会节日慰问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发现疑似违纪问题线索的,及时报送机关纪委。

2.明察暗访。由机关党委牵头,抽调相关处室一名同志组成督查组,通过开展工作明察、突击暗访、定向走访、随机访谈等方式,按照督查内容开展“两节”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分类处置;对中央、省、市有关通知中明令禁止的“节日腐败”问题及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坚持露头就打,绝不手软;对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将启动问责程序,倒逼责任落实。

3.核查问题线索。由机关纪委对“两节”督查发现及自查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核查,严肃查处,并视情进行问责追责,对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适时进行通报曝光,进一步传导压力,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五、有关工作要求

1.机关纪委严格按照市纪委《深化“1+X+Y”工作机制,强化重要时间节点廉洁纪律督查的工作指南》的要求,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对违纪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责任,绝不手软。

2.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依规、依纪、依法、客观、公正、文明、安全检查。中秋、国庆期间对本单位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的行为,坚决严肃问责,真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

3.机关各支部、机关各处室、下属各单位、各入驻单位(窗口)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及发现的问题线索于国庆开假后第一天报送机关党委并抄送机关纪委。

 

 

中共福州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机关委员会

                        2018920


 

来源: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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