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421-2500-2026-00002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 成文日期: 2026-03-06
- 标 题: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29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 发文字号: 榕行政〔2026〕5号
- 发布日期: 2026-03-09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优化福州企业境外投资手续办理、推行一站式服务的建议》(第1029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境外投资审批流程
目前,企业开展境外投资,需按法定权限在省发改委办理境外投资项目备案(核准)、在市商务局办理企业境外投资设立备案。涉及敏感国家(地区)、敏感行业的特定项目,需按规定直接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办理核准手续。企业分别获得发改、商务部门的备案(核准)凭证后,即可到银行办理外汇登记手续,通过合规渠道汇出投资资金。
二、优化服务一站集成
目前,市商务局“企业境外投资设立备案”事项已实现线上线下全流程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同时,依托市政务服务中心,高标准打造“企业会客厅”,科学设置咨询辅导区、综窗受理区、项目会商区、帮办代办区和智慧政务区,为企业提供境外投资审批咨询、报批指导、进度跟踪、问题协调等全链条服务,切实做到服务一站集成,有效提升企业境外投资审批成功率。
三、深化证照共享协同
以“无证明城市”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行电子证照共享调用,将原本需企业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照材料转为政府部门内部协同、信息共享,实现企业办事证照材料“免提交”,最大限度精简申请材料、降低办事成本,以公共数据赋能持续提升企业境外投资服务办事便利度和获得感。
领导署名:翁宜冰
联 系 人:张泽雅
联系电话:87526763
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026年3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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