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421-2500-2026-00001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 成文日期: 2026-03-05
  • 标    题: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20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 发文字号: 榕行政〔2026〕4号
  • 发布日期: 2026-03-09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20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榕行政〔2026〕4号
来源: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时间:2026-03-09 15:44
福州市侨联:

《关于加强新时代侨务工作的建议》(第1420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提升涉侨服务质效

在侨胞服务方面,聚焦华侨回国定居审批、归侨侨眷身份认定、侨胞及子女考生身份确认、华侨出入境记录查询等涉侨高频服务事项,推动分别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依托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规范公布办事指南,清晰列明办理条件、申请材料、承诺时限和服务流程,实现办事指引标准化、规范化、透明化,切实打通为侨服务“最后一公里”。

在侨企服务方面,依托市政务服务中心,高标准打造“企业会客厅”,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集中入驻41个部门提供1585项涉企审批服务事项,覆盖市场准入、生产建设经营发展等侨企全生命周期办事需求。同步优化功能布局,科学设置咨询辅导区、综窗受理区、项目会商区、帮办代办区和智慧政务区,为侨企提供审批咨询、业务受理、一次告知、报批指导、进度跟踪、问题协调等全链条闭环服务,实现“一站集成、一次办好”。

二、规范优化侨厝审批

目前,侨厝维修改造实行村委会初审公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统一受理,由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房建设等部门开展联合现场勘察,对符合村庄规划、一户一宅、面积层数标准、结构安全、风貌管控等审批要件的,由乡镇人民政府依法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并组织现场放样后开工建设。通过事权下沉、一窗受理和联合踏勘等举措,切实减少侨胞办事跑趟成本,不断提升侨厝维修改造审批便利化水平。

    

    领导署名翁宜冰

     人:张泽雅

    联系电话:87526763

 

 

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02635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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