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421-2500-2023-00002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 成文日期:2023-02-07
  • 标    题: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08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 发文字号: 榕行政〔2023〕6号
  • 发布日期:2023-02-07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08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榕行政〔2023〕6号
来源:福州市政府办信息处 时间:2023-02-07 14:12
 市工信局:

  《关于提升我市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1208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水平方面

  我委牵头通过减环节、减时限、减材料、减跑腿,进一步精简申请材料,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特殊环节,不断优化“一网通办”服务效率,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水平。减时间方面,在省级规定事项承诺时限压缩至50%,市级规定压缩至30%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事项承诺办理时限,市直行政许可事项平均缩短时限比例达90.59%,市直行政许可事项即办率达69.24%;减跑动方面,综合运用“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和“榕证通”双向免费快递服务成果,综合施策提升网上办事比例,实现办事跑腿次数减少。市直行政许可事项“一趟不用跑”事项占比达97.86%;网办深度方面,按照“应进必进”要求,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全面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99.78%的事项已达到三星级及以上办理,实现网上申请、网上预审、网上办理。下一步,我委继续以国办电子政务办对重点城市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评估考核为导向,做好入驻单位(窗口)日常业务办理规范的督促,提升网上办事服务水平,完善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便利度,让办事更快捷、服务更优质

  二、关于政务服务“跨域通办”办理方面

  我委积极推进“福州都市圈”城市政务服务通办,与宁德、莆田、南平、平潭综合实验区等地开展政务服务“异地代收代办”,首批109项事项清单囊括交通、司法和卫健等多个领域。在“跨省通办”方面,福州市严格落实全国140项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与陕西省渭南市、新疆准东开发区、新疆奇台县、江西新余建立通办机制,开设“跨省通办”综合窗口,实现审批业务的跨省办理。同时,我委进一步拓展事项市域内异地可办覆盖范围,按照“全市通办为原则、属地办理为例外”的工作要求,建立“全市通办”政务服务事项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未纳入《负面清单》管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均可通过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无差别办理方式实施“全市通办”。进一步夯实多点办理服务机制,打造“审批权属互授、数据网络流转结果快递送达”的新型政务服务模式,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方便企业和群众就近办事。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优化“跨域通办”线上线下服务方式,依托省网上办事大厅福州旗舰店发布“福州市政务服务地图”,提供“跨域通办”线上查询、咨询服务,同时督促各县(市)区级以上政务服务中心规范设置“跨域通办”窗口,建立完善收件、办理服务机制,提升通办窗口服务人员能力水平。

  三、关于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应用方面

  目前,福州市级部门自建系统已在市大数据委的指导下对接市级电子证照系统,将各部门生成的证照、批文等电子证照数据统一汇聚。我委牵头建设的福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已对接福州市统一建设的可信电子文件库(电子证照系统),将电子证照应用作为审批服务的正式环节,纳入平台及部门审批业务的办事流程,完成审批数据与市电子证照库证照数据的全流程应用,目前电子证照法人应用率达99.80%同时,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推进网络身份认证与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22〕46号)要求,我委积极研究网络身份认证与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应用在福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平台的应用,初步拟定在窗口办事服务场景中开展相关应用,并根据市大数据委提供的公安部关于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应用技术对接要求,完成福州市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能力平台数据联调工作。下一步,我委将根据市直相关部门的证照调用场景应用需求,在市大数据委的技术支撑下推进证照扫码亮证及授权调用等创新应用。同时,依托福建省企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公共服务平台统一印章服务和可信数字证书互认服务,提升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的全流程网办及电子档案的生成应用。

  领导署名:翁宜冰

  联 系 人:陈 斌

  联系电话:87526763

    

                                福州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

                                             202326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