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421-2500-2021-00007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 成文日期:2021-04-24
  • 标    题: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211023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字号: 榕行政[2021]18号
  • 发布日期:2021-04-24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211023号提案的答复
榕行政[2021]18号
来源:{{el}} 时间:2021-04-24 16:15

黄文真委员

《关于进一步优化福州营商环境的建议》(211023)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

为完善我市政务服务体系,打造“最短距离15分钟便民服务圈”,为群众提供更为便捷、放心的政务服务,近年来以来,在福州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深入开展基层便民服务建设,推动政务服务就近办理。
    一是推动建设标准化便民中心。陆续出台了《福州市村居(社区)政务服务管理办法》(榕政办〔201888号)、《关于印发《福州市提升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榕行政〔201883号)等文件,指导各县(市)区结合乡镇(街道)实际因地制宜推进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加强机制建设,强化日常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形成了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两级的基层政务服务工作标准。目前,全市13各县(市)区173个乡镇(街道)均设有便民服务中心或综合服务中心,对外提供办事服务,并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对外发布办事指南。

二是常态化开展业务督查。定期对各县(市)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居(社区)便民服务站点的场所建设、入驻事项、窗口设置、日常管理等方面工作建立以线上抽查为主的抽查工作制度,由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将业务卷宗、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送检材料线上提交至我委审核人员核查后,下发整改通知,每两个月为一个检查周期。同时,在每年“互联网+政务服务”考核中进行实地查访,帮助各县(市)区强化基层服务管理,提升服务水平。此外,通过电话回访、实地暗访、绩效考核等方式,对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场所建设、人员管理、业务办理、制度建设等内容进行了常态化进行了常态化督查。

三是全面推广“自助办”服务模式。20199月以来,我委与市大数据委、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了专项攻坚行动,在全市各乡镇(街道)、社区、车站、便利店、药店等人流密集场所部署“e福州”自助服务终端230台,上线社保缴交证明、临时身份证明申请、社保缴交证明打印、无房证明等107个高频事项。2020年,“e福州”自助服务终端已累计提供“自助办”服务78万余次。

(二)推动政企互动

一是畅通企业诉求通道。建议企业诉求反馈机制,针对12345便民服务平台企业诉求件,实行专人跟踪专人负责,做到事前电话沟通、事中部门协调、事后按时反馈,让企业提出的办事服务诉求和咨询问题得到及时处理与解答。

二是倾听企业意见建议。每季度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金和企业、市民代表座谈会,倾听办事服务意见建议,了解市民办事服务需求,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我市政务服务能力。

三是建立电话回访机制。组建电话回访团队,每日安排工作人员进行电话回访工作,做到不满意评价必回访、跑多趟办理也回访、满意评价随机回访,对电话回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从而改进窗口服务作风和提升办事效率。

四是召开企业业务培训会。在建设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过程中,多次与相关部门一同召开企业培训会,及时做好系统切换、人员权限配置、异构数据对接及推送、审批流程及办事指南维护、事项映射关系规范、业务数据报送等工作,让企业能够更快更好的适应新系统,减少企业网上办理难题。

五是精编惠企政策服务指南。编制各市直单位惠企政策办事指南558项,依托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发布,实现惠企惠民政策的政策检索。企业可在线查看政策类别、牵头部门、承办科室(电话)、政策执行期限、优惠内容、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申报表格等信息。实现开放优惠政策接口,根据事项等信息查询到相关政策。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在基层政务服务建设工作推进中,我们发现目前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在业务标准、场所建设、人员素养、公众评议等方面仍需优化完善,为此,我们采纳您的宝贵建议,并结合我市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福州市人民满意基层单位”评议和创建工作,提出以下提升计划:

1.全面应用一体化平台。指导各县(市)区、高新区参照省直部门“五级十五同”标准化事项目录,在政务清单管理系统中录入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办事指南(含市本级个性化要素),并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同步录入、发布在各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全面上线试运行政务服务管理平台,除涉密事项外,所有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事项均通过政务服务管理平台统一办理。

2.规范事项和部门“应进必进”。指导各县(市)区、高新区全面规范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居(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服务事项和实施主体单位进驻情况,原则上,除涉密事项外所有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事项均应进驻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居(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凡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实施主体单位均应分级进驻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居(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办理,其中计生、民政、国土、村建、农业、林业、渔业、劳动保障、司法、工商、残联等部门站所必须入驻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不得再单独设置其他便民服务场所。所有村居(社区)事项均应进驻村居(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对外发布服务事项清单,通过授权办理、直接下放、业务转办等方式,推动更多事项在村居(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当场办理。

3.建立健全办事“好差评”评价体系。指导各县(市)区、高新区充分利用政务服务管理平台提供的扫码评价和短信评价功能,主动宣传、引导办事群众参与办事评价,安排专人通过福建省“好差评”管理系统核查、处置评价数据。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和村居(社区),应在办事窗口设置评价器,主动引导办事群众事后现场评价。对于差评业务,组织人员进行问题自查和事后回访,形成回访台账,确保差评回访率和整改率达到100%

4.畅通民意诉求反馈渠道。指导各县(市)区、高新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均应在办事大厅统一设置诉求接待室、咨询电话、监督投诉电话、电子邮箱及意见箱,对办事群众开放各类诉求反馈渠道。建立回访工作制度,由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高新区行政审批局牵头组建回访队伍,采取上门回访、电话回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定期组织民意诉求征集活动,调研辖区内人民群众对便民服务中心办事环境、服务态度、服务时效、服务质量的满意情况,形成回访台账、问题清单和整改计划,以人民群众高频诉求为导向,推动乡镇(街道)和村居(社区)政务服务问题整改到位,提升服务质量。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政务服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持续推进基层政务服务建设工作,为办事群众提供更舒心、便捷的服务,为福州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

领导署名:林蔡仁

联 系 人:陈伟宏

联系电话:87526763

 

                                                  福州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202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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