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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出生公证需提供:
1、申请人、代理人、生父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2、生父母已故,提供生父母的死亡户口注销证明;
3、生父母的婚姻状态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丧偶的提供结婚证及配偶的死亡证明);
4、申请人与其生父母的关系证明(关系在同一本户口簿上没有体现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或原始户籍底册或提供有关单位的人事档案资料、独生子女证、出生医学证明关系证明);
5、需贴相片的,提供申请人近期二寸免冠相片四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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