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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结婚证遗失或损毁的,男女双方可以共同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办理补领结婚登记证应当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1、双方当事人有效身份证件(内地居民提供户口簿和身份证);
2、婚姻登记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原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
3、双方当事人共同提交3张2寸双人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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