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领取丧葬抚恤金?
时间:2023-07-07 10:16
1)退休死亡申报材料:①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申请表(离退休死亡);②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

③《申领死亡待遇承诺书》或法定继承人公证材料;④身份证

备注:

①提供死亡人员的死亡证明原件及养老金卡(存折)原件;

②发放至继承人银行卡的需提供《申领死亡待遇承诺书》或法定继承人公证材料,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超过5万元(含5万元)的,申领人必须提供委托公证或继承公证材料;

③继承人的银行卡( I 类账户)及历史明细清单(八家银行卡:工行、邮政、海峡、兴业、中行、建设、农业、农信社),建议使用本人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省外可使用工行、邮政、中行、建设、农业等五家银行卡)


2)在职死亡申报材料:

①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申请表(在职死亡);

②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

③居民身份证;

④参保人员本人档案;

⑤《申领死亡待遇承诺书》或法定继承人公证材料。


备注:

①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本人档案,补缴表或转移单(1996年之前参加工作才需提供)

②提供死亡人员的死亡证明原件、死者本人或继承人的银行卡( I 类账户)、银行卡历史明细清单(八家银行卡:工行、邮政、海峡、兴业、中行、建设、农业、农信社),建议使用本人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省外可使用工行、邮政、中行、建设、农业等五家银行卡)

③继承人关系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④参保人员去世后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超过5万元(含5万元)的,且要求发放至继承人银行卡的,申领人必须提供委托公证或继承公证材料。

来源: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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