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办理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时间:2019-07-23 15:33
地方一次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除宗教内容外)准印证核发

申请条件:
1.申请方应为党政机关、企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
2.编印目的为用于指导工作、交流信息,发送范围为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内部,编印内容与编印单位的性质和能力相一致;
3.稿件内容不含有《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禁止含有的内容;
4.拟委托印刷的单位为出版物印刷企业。
材料列表:
一、《福建省一次性内部资料性图书印制申请表》(申请书应当载明一次性内部资料的名称、申请单位、编印目的、内容简介、印数、印张数、开本、发送对象、印刷单位等项目。1、申请单位盖章;2、申请单位的主管部门盖章;3、承印的印刷企业盖章;4、委印单位为福州市县(市)区单位的,需县(市)区文体局盖章。原件1份)------共1份;
二、出版物稿件清样(加盖公章原件1份)------共1份;
三、党史办或相关专门机构的审读意见(依据《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新闻出版保密规定》,涉及党史、安全、重大历史、保密等内容的还须持有党史办、安全局、地方志、保密局等相关专门机构的审读意见。原件1份)------共1份;
四、承印单位《印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印刷企业盖章复印件1份)------共1份;
五、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空白处注明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盖章复印件1份)------共1份;
六、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共1份;
七、代理人身份证(盖章复印件1份)------共1份。
备注:
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且需携带原件于窗口进行核对。

事项申报及表格下载: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福州市—>市文广新局—>办事项目指南、表格
来源:行政服务中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