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时间:2019-07-23 15:31
单位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审核

申请条件:
1.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
2.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含出版物批发业务;
3.有与出版物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场所(经营场所指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地址)面积合计不少于50平方米;
4.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并具有符合行业标准的信息管理系统。
材料列表:
一、《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申请表》(载明单位基本情况及申请事项,表格填写完整,须注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加盖公章原件2份)------共2份;
二、企业章程及法定代表人任命文件或股东会决议(盖章复印件2套)------共2套;
三、经营场所情况及使用权证明(1、属于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2、租赁(借用)房屋的,提交租赁(借用)协议复印件和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属于转租(借)的,还应当提交产权人同意转租(借)的文件;租用军队房产的,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和《军队房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3、自有房产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提交下列产权归属证明之一: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购房合同复印件;或街道、乡、镇政府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产权归属证明;或开发区、科技园区管委会出具产权归属证明。盖章复印件2份)------共2份;
四、企业信息管理系统情况的证明材料(计算机管理条件相关软件、硬件购买合同或发票。盖章复印件2份)------共2份;
五、《出版物发行单位网络发行备案登记表》(网络发行需提交。加盖公章原件2份)------共2份;
六、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商投资需提交。盖章复印件2份)------共2份;
七、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空白处注明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盖章复印件2份)------共2份;
八、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共1份;
九、代理人身份证(盖章复印件1份)------共1份。
备注:
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且需携带原件于窗口进行核对。

事项申报及表格下载: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福州市—>市文广新局—>办事项目指南、表格
来源: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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