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福州市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场地管理的通知
时间: 2025-06-15 13:24


关于规范福州市政府采购远程异地

评审场地管理的通知

 

有关采购人、代理机构:

根据省财政厅通知,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功能已上线。鉴于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远程异地评审场地有限,为进一步范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场地预约及使用行为,确保交易活动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符合《福建省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工作管理规则(试行)》文件中规定的应当采用远程异地评审方式且已完成采购文件确认盖章流程的项目,可在交易公告发布前向中心申请预约场地

二、预约规则

(一)远程异地评审项目每工作日内只安排一场由主场地组织的评审,由最先成功预约场地的采购项目使用,未成功预约场地的项目无法进入中心开展交易活动

(二)代理机构应通过登录中心场地预约系统申请预约场地,经中心复核通过后方可根据预约的时间发布交易公告。

项目需要变更开评标时间或项目终止取消场地预约的,须在开标日前一个工作日书面告知中心

三、使用规则

(一)参加远程异地评审项目的专家,必须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工作管理规则(试行)》规定携带居民身份证,进行专家实名认证。专家进入评审区域前,应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存入电子设备储存柜,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评标区。否则一经发现,应立即离开评标区域不得继续参与评标,场地管理人员按规定上报项目所属地财政监管部门处理。

(二)在项目评审过程中,除特殊情况外,评审专家不得擅自离开评审单元间,或同一评审场地参与同一项目评审的两个专家同时离开评审单元间,确需离开评审单元的,须征得评审组长同意,期间不得取回寄存的通信设备。评审结束后主、副场的评审专家均须等专家组长确认可以离开后方可离开评标区。

(三)项目开展当天,相关人员应提前到达我开评标区并向值班人员出示相关项目采购文件。场地使用结束后,需关闭所有设备、门窗,如造成交易场地公共设备丢失或损坏的,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应作出赔偿。

(四)项目开展过程中,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应按照交易项目的相关政策规定及交易流程组织开展交易活动,处理各种突发状况,承担项目的主体责任。如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我中心将如实记录并上报监管部门。

(五)若由于政府采购系统突发事件影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应立即联系博思数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技术部门进行应急处置并上报中心管理人员。

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可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登录账号下载全过程音视频录像,无需再到我中心下载

(七)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专家均须遵守省市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我中心的其他管理规定。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3年1213  

来源: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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