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城核心区沿海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第四标段)(施工)-变更公告
时间:2024-08-19 00:00
滨海新城核心区沿海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第四标段)(施工)补充通知(1)
招标项目编号:E3501820102802015003
各投标人:
滨海新城核心区沿海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第四标段)(施工)(招标编号:E3501820102802015003)有关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疑问的答复,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的补充通知如下:
一、问题与答复
1、问:招标文件第3章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园林绿化(园林、园林施工、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景观、环境艺术、市政园林等相关专业均满足专业 “园林绿化专业”的要求)。”我单位职称证书专业均为“绿化林业”专业,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中人员也都以“绿化林业“专业录入可查询,是经过风景园林学会认可的证书,请问“绿化林业”专业是否符合园林绿化专业等相关专业要求。
答:“绿化林业”专业符合园林绿化等相关专业。
二、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1、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1项29.1条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更改为:“履约担保金额: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和福州市建筑业龙头企业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5%,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7.5%,其他中标人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3.7履约担保金额内容作相应修改。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2节“商务文件”“二、投标函附录”做相应修改(详见附件1)。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根据本补充通知填报正确的投标函附录内容,否则评标委员将根据第3章第4.(1)条款否决其投标。
三、本通知与《招标文件》等有抵触之处,以本通知所述内容为准。
四、本通知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上发布,请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附件1:投标函附录
招标人: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9日
附件1: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项目内容
合 同
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 注
1
缺陷责任期
15.2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24个月。
/
2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3.7
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和福州市建筑业龙头企业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5%,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7.5%,其他中标人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
3
分包
3.5
按专用合同条款执行。
/
4
逾期竣工违约金
7.5.2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施工工期每延误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20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由发包人直接从工程款中扣抵或从承包人的履约担保中扣回,当上述工期延误超过30天时,发包人有权没收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并且发包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如确因发包人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停工影响工期的,由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确认后可免予支付。
/
5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7.5.2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合同价款的10%。
/
6
预付款额度
12.2.1
预付款额度:为签约合同价的(不含暂列金)10%。
/
7
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
15.3.1
工程结算金额的3%的工程款。
/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
注:本附录中的项目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等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予以明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应对此作出响应。
招标项目编号:E3501820102802015003
各投标人:
滨海新城核心区沿海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第四标段)(施工)(招标编号:E3501820102802015003)有关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疑问的答复,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的补充通知如下:
一、问题与答复
1、问:招标文件第3章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园林绿化(园林、园林施工、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景观、环境艺术、市政园林等相关专业均满足专业 “园林绿化专业”的要求)。”我单位职称证书专业均为“绿化林业”专业,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中人员也都以“绿化林业“专业录入可查询,是经过风景园林学会认可的证书,请问“绿化林业”专业是否符合园林绿化专业等相关专业要求。
答:“绿化林业”专业符合园林绿化等相关专业。
二、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1、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1项29.1条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更改为:“履约担保金额: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和福州市建筑业龙头企业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5%,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7.5%,其他中标人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3.7履约担保金额内容作相应修改。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2节“商务文件”“二、投标函附录”做相应修改(详见附件1)。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根据本补充通知填报正确的投标函附录内容,否则评标委员将根据第3章第4.(1)条款否决其投标。
三、本通知与《招标文件》等有抵触之处,以本通知所述内容为准。
四、本通知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上发布,请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附件1:投标函附录
招标人: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9日
附件1: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项目内容
合 同
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 注
1
缺陷责任期
15.2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24个月。
/
2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3.7
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和福州市建筑业龙头企业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5%,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7.5%,其他中标人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
3
分包
3.5
按专用合同条款执行。
/
4
逾期竣工违约金
7.5.2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施工工期每延误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20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由发包人直接从工程款中扣抵或从承包人的履约担保中扣回,当上述工期延误超过30天时,发包人有权没收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并且发包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如确因发包人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停工影响工期的,由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确认后可免予支付。
/
5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7.5.2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合同价款的10%。
/
6
预付款额度
12.2.1
预付款额度:为签约合同价的(不含暂列金)10%。
/
7
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
15.3.1
工程结算金额的3%的工程款。
/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
注:本附录中的项目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等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予以明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应对此作出响应。
来源:长乐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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