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行政服务中心进一步简化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事项
时间:2018-01-15 10:36
    1.对于以下3种情形申请办理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不需要提供建设工程规划部门的前置审批意见,只需提供挖掘城市道路1500设计图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一是申请从市政管道接管引入两侧已有用户、连续挖掘非车行道长度不大于20米的项目;二是申请挖掘人行道小于50米的弱电支管埋设项目;三是在现有管线、沟井位进行抢修、清理(维护)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项目。2.对于以下5种情形申请办理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申请人只需提供规划部门的审查意见和挖掘城市道路1500设计图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申请连续挖掘城市道路长度不大于20米的市政主干管线新改扩建项目;横穿宽度20米及以下道路的管线新改扩建项目;申请从市政管道接管引入两侧已有用户、连续挖掘非车行道长度大于20米的项目;申请道路两侧新建地块管线接口及机动车出入口的项目;管线企业申请更新改造供水、排水等旧管道的项目。
来源:行政服务中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