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现在(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行政服务中心 时间:2016-01-13 13:59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5214号)的要求,由福州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511日起至201512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http://www.f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报送福州市档案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州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电话0591-87801117,电子邮箱:fzsxzfwzxxxb@163.com

  一、概述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委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办法》,积极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594号)明确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根据职责分工,进一步拓展优化公开渠道、健全完善机制体制,切实做好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主要工作有: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一是按照我市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牵头推进全市第三轮简政放权工作,会同审改办、法制办对全市审批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二是对入驻市市民服务中心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形成便民服务的入驻事项、即办事项、证明事项、涉民收费、填报样表等“五项清单”,及时在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官方微信公开,让办事群众全面了解全流程办理相关业务涉及的各个部门及相关事项,指导群众方便办事。三是对照福州市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全面核查入驻市行政服务中心14个单位、52个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对于不符合收费规定行为的,及时通知各入驻窗口进行整改,并督促其修改办事指南,对外公开公布。四是指导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对全市网上审批系统实施改造,完成与省网上办事大厅的对接,实现业务系统信息同步。推进网上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的整合,实现了公告、电子招标、网上竞价、中标公示等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信息公开。五是在市行政服务中心收集公布了我市惠企政策,方便企业了解和申请惠企政策,提高惠企政策的知晓率。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一是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主动公开经批准的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公众均可通过“中国福州”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栏目查看到。二是持续做好对内公开工作,主要公开内容包括:干部职工的考勤信息、领导干部差旅费开支情况、车辆使用费用情况、单位接待费开支情况、处室办公室电话费、大宗物品采购情况等。

  (二)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1.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我委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方式,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框架目录及“六要素”要求,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按规范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报市档案局。同时,加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的建设与管理,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2.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按照要求,我委在中心门户网站开设“政策解读”专栏,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及时进行解读,提高公众对政策的知晓度。

  3.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一是开发应用市民服务中心网上办事服务大厅,通过“一端(移动终端)、一页(市民网页)、一站(市民之家)、一线(12345热线)”,聚合政务、公共、便民服务资源形成大数据中心,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市民服务体系,让市民全方位查询了解市民服务中心各入驻窗口办理事项的办事指南和服务流程。二是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利用官方微信平台,开通“福视悦动”掌上服务平台,推出了微信二维码推送、微信排队查询、办件在线查询等服务,市民动动手指便可轻松体验政务服务。三是充分发挥中心门户网站、官方微博、重大事项公示栏、中心LED显示屏等平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切实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有效获取公开的政务信息。四是开发应用“福州市涉及行政审批技术服务网上超市”,全市近千家“中介服务”企业进驻“网上超市”,公布服务内容、服务规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事项。

  (三)强化依法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

  我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存档备查等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信息公开需求。截止目前为止,我委今年共办结1件依申请公开,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公开的政府信息,均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全年未发生公开信息不实的情况。二是加强机关干部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学习,积极参加市数字办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不断完善《福州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做好信息公开季度统计及报送工作。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

  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福州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加强人员配备,理顺工作关系,明确工作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报批、发布、报送市档案馆等工作,确保我委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准确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5年,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4条,已全部按市里要求在网上公开并按时报送市档案馆。我委历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9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5年,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1)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2)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4)财政预算决算;(5)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6)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7)重大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8)工作动态;(9)人事任免等9类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2015年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有:(1)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及“福州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里公开;(2)在福州市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公开。此外,我委还通过政务微博形式、新闻通气会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我委严格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榕政办〔2015172号)要求,对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市政府各部门印发或联合印发的政策文件中,属于主动公开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及时进行解读,解读内容均发布至我委门户网站 “政策解读”专栏。截至201512月,共发布5篇解读文件,主要涉及简政放权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面。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2015年我委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条,历年累计受理申请1条,主要受理方式为网络申请受理,涉及的主要内容是机关效能方面的信息。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在申请办理方面,已答复件数1件,已答复中同意公开件数1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2015年,我委“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为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无。

  历年累计金额:0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针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无

  历年累计数量:0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5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单位的通知》(榕政办〔201588号),我委本年第二季度被列为市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单位,由于启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间不长,经验有待积累;二是目前我委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是兼职人员,工作力量不足,工作基础需要进一步夯实。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对《条例》的认识,正确把握公开与不公开、政府信息与内部管理事项的界限,进一步提高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水平;

  2.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充实信息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二)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5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94

  94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94

  94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数

  

  1

  1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1

  1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

  1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1

  1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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