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421-0300-2021-00001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 成文日期:2021-02-01
  • 标    题: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327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 发文字号: 榕行政[2021]6号
  • 发布日期:2021-02-01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327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榕行政[2021]6号
来源:{{el}} 时间:2021-02-01 11:12

                     

市营商办:

  《关于改善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建议》(1327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市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简化行政审批服务,取消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审批,将面向基层、量大面广且与地域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下放县(市)区属地办理,实现申请人“就近办”。先后完成七轮简政放权,取消375项、下放331项,并取消所有非行政许可审批。

  同时,注重提高审批服务效率,99%的审批服务事项承诺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30%以内,市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累计承诺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16.89%;精简优化审批服务事项办理环节,行政许可事项审批不超过“3+1”个环节,公共服务事项办理不超过“2+1”个环节,平均办理环节降低至2.59个,简单事项实现“一审一核、即审即办”,市本级即办件事项占比达到43.2%

  下一阶段,为改善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结合中心实际,将采纳施忠旗代表提出“简政放权”以及破解“审批慢、环节多、服务差等政务服务不佳”的问题建议。

  一是加强简政放权精准度,深入调研与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相关的审批服务,充分征求企业群众、基层部门迫切需求的减权放权,理清下放审批服务事项的前后置审批以及配套服务事项,强化基层承接能力和放后审批监管,做到全面精准放权。

  二是落实审批服务标准化,督促各级审批服务部门落实“三集中、两到位”,事项受理“不出窗”,审批“不出门”,按照审批服务事项“3+1”“2+1”环节,通过电子监察、效能监督方式,严格把控审批流程,杜绝审批慢、随意增设环节等问题,确保审批服务提速增效。

  三是提升政务服务满意度,完善“首问责任制”“否定报备制”“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加强工作人员岗位能力和服务礼仪培训,对任何办事企业群众均予以耐心指导,严禁作出“不知道”或“不清楚”等敷衍答复。广泛宣传“好差评”监督机制,鼓励企业群众积极参与线上线下办事服务评价,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整体满意度。


    领导署名:张晓容

    联 系 人:陈 斌

    联系电话:87526763



                                  福州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

                                      2021129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