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421-0300-2017-00065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 成文日期:2017-06-22
  • 标    题: 关于印发《福州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2017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行政〔2017〕117号
  • 发布日期:2017-06-22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印发《福州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2017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榕行政〔2017〕117号
来源: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时间:2017-06-22 00:00

机关各处室、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各入驻单位(窗口):

  《福州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2017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福州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

                                                                                     2017622

  2017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

  2017年,福州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市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紧密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新一届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表彰为契机,不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提升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营造良好的文明政务服务环境,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为加快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州提供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一、以科学理论武装指导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专题学习,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指导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将精神文明建设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加强干部队伍学习教育,举办“全市政务服务研修班”,提升业务能力,培养良好的精神文明素养。抓好窗口为民办事效率,运用讲堂讲坛、微博微信、网页、LED显示屏等多种载体和精准扶贫“双联双扶”工作、雷锋进社区活动、上门服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文明宣传。

  牵头单位(处室):综合处、机关党委,各入驻单位(窗口)

  责任领导:周建国、辛承翠

  2.认真贯彻落实《福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福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要求。立足中心实际和工作基础,结合创新推进文明城市建设、诚信建设、文明旅游、志愿服务制度化等工作,组织社科理论界、教育界、市属理论专家学习到中心开展调查研究与授课,不断改进和发展中心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方法、方式、内容、载体、机制。

  牵头单位(处室):综合处、机关党委,各入驻单位(窗口)

  责任领导:周建国、辛承翠

  二、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落细落小落实

  3.加强结合融入和宣传教育。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修订完善窗口评先评优考评细则,倡导政务服务“三字经”优质服务。推进爱国主义教育,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保护和利用,组织有庄严感的典礼仪式和有教育意义的活动。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运用中心自主媒体及社会媒介常态化宣传“讲文明、树新风”理念。

  牵头单位(处室):综合处、机关党委,各入驻单位(窗口)

  责任领导:周建国、辛承翠

  4.强化道德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先进典型挖掘、培育,建立典型宣传大数据,深入挖掘各入驻中心窗口办事先进典型和最美故事。加强时代楷模、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人物等先进典型的评选宣传,主动参加第五届福州市道德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层“最美人物”评选表彰活动,积极推荐参加全省、全国评选。选派优秀人员加入榕城宣讲团,参与榕城宣讲电视比赛。落实好《福州市帮扶礼遇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实施办法》,通过安排专项资金、发动社会捐助、协调慈善救助、走访慰问关心等多种形式进行慰问帮扶。

      牵头单位(处室):综合处、审批服务处、市民服务处、机关党委,各入驻单位(窗口)

  责任领导:周建国、孙春影、翁宜冰、辛承翠

  5.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围绕迎接党的十九大、筹备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建党100周年等重大活动,结合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工作实际,开展庆祝建党96周年暨喜迎十九大系列活动。开展一场“喜迎十九大”主题宣传、助力精准扶贫、党员干部党性教育培训、主题读书月活动等系列活动,组织一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主题学习讨论,进一步提高中心党员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牵头单位(处室):机关党委,各入驻单位(窗口)

  责任领导:周建国

  6.加强网络文明传播。实施网德工程,积极推动网络文化、网络文明、网络诚信建设,倡导全社会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做好中心“网络安全员”培训工作,积极开展中心网络安全建设,针对有损中心形象的网络舆论进行正面引导。要积极运用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介,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网上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策划各类网络公益活动,吸引网民广泛参与。加强“福州窗”建设,继续做好“福州窗”微信公众号发布内容,运用好“政风行风热线”线上频道为民答疑、解民所难。

      牵头单位(处室):综合处、审批服务处、市民服务处、机关党委(信息化),各入驻单位(窗口)

  责任领导:周建国、孙春影、翁宜冰、辛承翠

  7.推进诚信福州建设。加快社会信用共建共享,开展自然人信用信息征集和查询工作,初步建成市县两级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围绕重点领域,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和社会管理、舆论监督等手段开展专项整治。贯彻落实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的精神,推进政务服务信用体系建设,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牵头单位(处室):审批服务处、市民服务处,各入驻单位(窗口)

  责任领导:孙春影、翁宜冰

  三、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养

  8.积极参与城市综合治理。组织号召全市市民加入文明城市建设中来,做文明人、开文明车。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绿色出行、文明出行,擦亮“福州蓝”名片,进一步提升福州全国文明城市形象。搭建便于群众参与的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平台,发动窗口参与《福州市民文明行为规范》、文明城市建设金点子等征集活动。

      牵头单位(处室):综合处,各入驻单位(窗口)

  责任领导:辛承翠

  9.加强窗口文明行为习惯养成。开展推行八不行为规范、文明乘坐地铁、文明使用共享单车、“文明用餐,节俭惜福”文明餐桌行动等公共文明提升系列活动。加大文明交通宣传力度,开展创建“文明路口”活动,引导市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开展“学文明,我践行”系列活动,与窗口签订文明承诺书、道德讲堂学习等方式加强窗口工作人员文明修养。

  牵头单位(处室):综合处、机关党委,各入驻单位(窗口)

  责任领导:周建国、辛承翠

  10.鼓励发展志愿服务。贯彻落实《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者服务活动。贯彻落实《关于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的实施意见》,成立志愿者服务团队,与街道、社区合作,在公共场所积极开展志愿服务,安排中心志愿者前往社区开展志愿服务、巡防活动。

  牵头单位(处室):综合处、机关党委,各入驻单位(窗口)

  责任领导:周建国、辛承翠

  11.做好文明旅游行动。深化“爱旅游,行文明”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进中心网站普及宣传、公益广告宣传、新闻媒体宣传、志愿服务引导、重点领域宣传、专题活动宣传等,扩大宣传覆盖。在旅游高峰时间节点,倡导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文明出行,大力培育文明旅游工作典型。

  牵头单位(处室):综合处,各入驻单位(窗口)

  责任领导:辛承翠

      12.构建齐抓共管创建工作格局。贯彻落实《“有福之州‘文明同行”福州市文明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牢固树立“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责任意识,保持创建工作力度,健全完善创建长效机制,福州市继续保持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持续宣传文明城市建设的成效进展,打响全国文明窗口品牌。

  牵头单位:综合处,各入驻单位(窗口)

  责任领导:辛承翠

  四、深化精神文明创建系列活动

  13.深化文明窗口创建。围绕政务服务窗口落实马上就办,真抓实干要求,推动落实《福州市20152017年度文明行业创建竞赛活动责任书》承诺,按照“服务环境、服务状态、服务管理”三项要求,推广标准化服务窗口建设,实现政务服务效能和水平整体提升。积极贯彻落实“窗口动态增减”、“窗口无否决权”、“最多跑一趟和一趟不用跑”等机制,提升市民群众对窗口行业单位服务满意度。

  牵头单位(处室):审批服务处、市民服务处,各入驻单位(窗口)

  责任领导:孙春影、翁宜冰

  14.深化文明单位创建。贯彻落实《福州市省、市级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开展国家、省市级文明单位总评,推动中心文明单位落实创建责任。组织开展扶贫帮困、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社会公益、文化共建等活动,扩大中心的社会影响。按照文明单位测评要求,逐一落实好文明单位创评各项工作。

  牵头单位(处室):综合处、机关党委,各入驻单位(窗口)

  责任领导:周建国、辛承翠

  15.深化文明家庭创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代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参与“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推进家风家训传承弘扬试点工作。参照礼遇道德模范的实施办法,将中心生活困难的文明家庭列入慰问帮扶。

  牵头单位(处室):综合处、机关党委,各入驻单位(窗口)

  责任领导:周建国、辛承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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